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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0日 星期二

駕車撞人再性侵

【概述】

駕車撞人再性侵,駕車衝撞尚非著手於強制性交之實施。

【刑事判決

「所謂著手,必須開始實行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始克當之。甲○○駕駛小貨車衝撞楊○勇騎乘之機車時,其身體與A女尚未接觸,既尚無與強制性交有關之密接行為,似僅係其著手實施構成強制性交犯罪事實前之預備階段。原判決遽認甲○○駕駛小貨車衝撞楊○勇之機車,即係已著手於強制性交之實施,自嫌速斷。」
(最高法院91年度台上字第4865號刑事判決


【法條】
刑法第221條


【關鍵字】

預備、著手、強制性交、身體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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