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如犯罪所得之贓物扣案,而被害人明確,又無第三人主張權利時,自應適用刑事訴訟法第142條第1項、第318條第1項規定,不待請求即行發還被害人。
【刑事判決】
【法條】
刑事訴訟法第142條第1項、刑事訴訟法第318條
【關鍵字】
贓物、被害人明確、無第三人主張權利、即行發還
【概述】
如犯罪所得之贓物扣案,而被害人明確,又無第三人主張權利時,自應適用刑事訴訟法第142條第1項、第318條第1項規定,不待請求即行發還被害人。
【刑事判決】
【法條】
刑事訴訟法第142條第1項、刑事訴訟法第318條
【關鍵字】
贓物、被害人明確、無第三人主張權利、即行發還
【概述】
案件如未繫屬法院,或已脫離法院繫屬,則扣押物有無留存之必要,是否發還,應由執行檢察官依個案具體情形,予以審酌。
犯罪所得財物倘有應發還被害人者,其應發還之對象係指全體被害人。
【刑事判決】
【法條】
刑事訴訟法第142條
【關鍵字】
贓物、扣押物、發還、法院繫屬、執行檢察官
【概述】
配偶與人通姦而受精神上損害,訴請判決離婚,可以一併請求配偶權賠償(民法第195條第1項)及離因損害賠償(民法第1056條第2項),兩者間不生請求權競合之問題。
【民事判決】
【法條】
民法第195條、民法第1056條
【關鍵字】
配偶通姦、配偶權損害賠償、離因損害賠償、不生競合關係
【概述】
立遺囑人指定特定不動產由特定繼承人繼承,嗣將該不動產贈與他人,且未於生前履行,並不生遺囑與贈與契約牴觸問題,此與立遺囑人於立遺囑後於生前將特定不動產移轉登記予他人截然不同。
◎立遺囑人指定特定不動產由特定繼承人繼承,嗣將該不動產贈與他人,且未於生前履行:
[1]由該特定繼承人繼承因贈與契約所生之義務
[2]由該特定繼承人就該不動產辦理繼承登記
[3]再由受贈人依繼承與贈與之法律關係向該特定繼承人為請求
◎立遺囑人於立遺囑後,於生前將特定不動產移轉登記予他人:
[1]該特定不動產即非屬遺產
[2]遺囑指定該不動產應由特定繼承人繼承之處分無從執行
[3]遺囑與立遺囑人生前將該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予他人之行為牴觸,遺囑關於該牴觸部分視為撤回
【民事判決】
【法條】
民法第1221條、憲法第15條
【關鍵字】
遺囑、不動產、特定人繼承、贈與、未履行
【概述】
刑法妨害秘密罪章之「秘密」,至少包括3要件:
【刑事判決】
【法條】
刑法第28章妨害秘密罪、刑法第317條
【關鍵字】
刑法妨害秘密罪章、秘密、三要件、工商秘密
【概述】
家事非訟事件,卷內文書除涉及當事人或第三人隱私或業務秘密,如准許閱覽、抄錄或攝影,有致其受重大損害之虞,得不予准許或限制外,當事人尚非不得聲請閱覽、抄錄或攝影卷內文書。
法院不予許可或限制交付法庭錄音或錄影內容之裁量標準,當與不予准許或限制閱覽、抄錄或攝影卷內文書之規定一致。
【民事判決】
【法條】
法院組織法第90條之1、民事訴訟法第242條
【關鍵字】
家事非訟事件、閱卷、法庭錄音、卷內文書、裁量標準
【概述】
如不具法人之行為負責人身分,而與法人行為負責人共同實行銀行法第29條第1項犯罪之人,應依刑法第31條第1項規定,論以共同正犯。
【刑事判決】
【法條】
刑法第31條第1項
【關鍵字】
銀行法、法人行為負責人、身分、共同施行、共同正犯
【概述】
因肚子痛且公用廁所內有人,不得已進入合租套房使用廁所,法院認為有正當理由,不構成侵入住居罪。
【刑事判決】
【法條】
刑法第306條
【關鍵字】
侵入住居、無故、拉肚子、廁所、便溺
【概述】 雇主違法終止勞動契約不生效力,即構成違反勞動契約及勞工法令,勞工可依勞動基準法第14條終止勞動契約。 【民事判決】 「上訴人依勞基法第12條第1項第4款規定,不經預告於113年6月3日終止系爭勞動契約為不合法,屬違反勞動契約及勞工法令,致有損害被上訴人權益之虞。又觀諸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