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二手菸是被動或非自願吸入的環境菸煙。
孫越:「戒菸及早,生命美好」
【民事判決】
「所謂二手菸是被動或非自願吸入的環境菸煙,是分佈最廣且有害的室內空氣污染物,已被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列為頭號的致癌物質;二手菸是由主流菸煙和側流菸煙兩者在空氣中混合而成,這兩種二手菸的成份相似,包括氮氧化物、尼古丁、一氧化碳,及各種的致癌物和輔助致癌物質,一氧化碳會取代血液中的氧氣,使身體細胞獲得的氧氣量減少,尼古丁使血管收縮,心跳加速,並增加血液循環系統的負擔,焦油刺激並破壞細胞,對身體的細胞造成影響一節,有原告提出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網站列印資料為據(見湖調卷第16頁),足認被告吸菸所生之二手菸,對於人體具有相當之危害」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8年度小字第2號民事判決)
「所謂二手菸,是由主流菸煙和側流菸煙兩者在空氣中混合而成,且主流菸約僅佔二手菸的15%。又未稀釋、燃燒不完全之側流菸比主流菸有較高之酸鹼值、較高濃度的一氧化碳及更多種的有毒和致癌物質,且粒子較小更易進入肺部深處,此有衛福部國健署之菸害防制資訊網可依(參本院卷第38頁)」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4年度簡字第71號行政訴訟判決。上訴後已改判)
「本院向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函詢關於二手菸之形成、成分及對身體健康之影響等事項,經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以111年6月2日高市衛社字第11135718600號函回覆以:二手菸是被動或非自願吸入的環境菸煙(EnvironmentalTobaccoSmoke,ETS),由主流菸煙和側流菸煙兩者在空氣中混合而成。主流菸煙:指吸菸者吸入肺部後再吐出來的煙霧,由於空氣供應充足,燃燒完全,約佔二手菸的15%。側流菸煙:指由悶燒的菸草不完全燃燒而直接逸入空氣中,約佔二手菸的85%。其成分包括氮氧化物、尼古丁、一氧化碳,及各種的致癌物和輔助致癌物質,而根據研究,在燃燒不完全的情形下,二手菸霧含有超過7,000種化學物質,其中數百種成分有毒性,包含90多種已知的致癌物。長期暴露在二手菸下,不僅會造成如氣喘、支氣管炎和肺氣腫的胸腔問題和心臟病外,還會增加罹患肺癌的危險,更會造成或加重幼兒氣喘、支氣管炎、肺炎、中耳炎等呼吸道疾病,且與兒童白血病、淋巴瘤、大腦與中樞神經系統病變、肝母細胞瘤等癌症有顯著關係等語」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簡上字第142號民事判決)
「查二手菸為被動或非自願吸入之環境菸煙,是分佈最廣且有害的室內空氣污染物,已被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列為頭號的致癌物質;二手菸成分包括氮氧化物、尼古丁、一氧化碳,及各種的致癌物和輔助致癌物質,一氧化碳會取代血液中的氧氣,使身體細胞獲得的氧氣量減少,尼古丁使血管收縮,心跳加速,並增加血液循環系統的負擔,焦油刺激並破壞細胞,對身體的細胞造成影響等情,為本院職務上已知之事實。」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雄簡字第444號民事判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度豐簡字第598號民事判決)
「依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09年4月21日中市衛保字第1090038121號函表示:㈠二手菸已被國際癌症研究中心(IARC)歸類為一級致癌物質。㈡臺灣每年約有3,000名死於二手菸害,每年因二手菸罹病約達15萬至23萬人,平均約2至3分鐘就有1名不吸菸者因他人吸菸而罹患疾病。㈢二手菸是由主流菸煙和側流菸煙兩者在空氣中混合而成。在燃燒不完全的情形下,二手菸釋放出7,000種以上的化學物質,其中超過250種對人體健康有害,更有93種致癌物質及有害物質。㈣綜上,二手菸會對身體造成傷害(見本院卷第185、186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418號民事判決)
【法條】
菸害防制法
【關鍵字】
二手菸、孫越、主流菸煙、側流菸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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