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月薪制勞工於計算1日工資時,勞雇雙方可約定以「當月實際曆日數」或「一律以30日」推計。
【行政判決】
「102年11月15日勞動2字第1020083156號函釋略以:「有關工資如係按月計算者,於計算『1日』工資時,可由勞雇雙方約定以當月實際曆日數或一律以30日推計之,惟勞雇雙方約定1日工資之計算方式後,於計算勞工請事假『1日』不給付工資及勞工休假日出勤加發『1日』工資時,其工資內涵允應一致。」上開函釋係勞委會基於主管機關職權,對於工資應如何計算所為釋示,經核符合母法之規範意旨,被告辦理相關案件,自得據之援用。」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0年度訴字第1335號判決)
【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關鍵字】
月薪制、1日工資、實際曆日數、一律以30日、推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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